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该文件详细规划了未来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内容涵盖了八大章节共计54条具体措施。
在文件的关键条款中,第22条特别强调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就业服务平台,并着手构建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文件明确提出要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并优化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政策,以确保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能够更加自由地流动和就业。
紧接着的第23条则进一步指出,各地区在人才引进和使用上,不得设置任何基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政策性障碍,旨在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流动。
以北京市为例,过去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险有着严格的户籍限制。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非京籍人员即便在京长期稳定就业,也无法直接在当地缴纳社保,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在京的医保使用、购房资格以及购车摇号等权益。然而,随着《指引》的出台,这一限制将被彻底打破,京城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不再受户籍束缚,能够在就业地便捷地缴纳社保,从而避免因社保断缴而带来的生活不便。
事实上,北京市早在2021年就曾出台相关政策,尝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开参保的户籍门槛,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特别是“长期在京就业”的界定标准不明确,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而此次《指引》的发布,无疑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其意义深远。据统计,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高达3.7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这一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通过取消户籍限制,不仅能够保障流动人口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平等享受社会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还能够进一步促进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这一政策的实施还将直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填补现有体系中的覆盖缺口。特别是对于农民工这一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而言,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将得到更加坚实的保障。据估算,我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其中大部分为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者。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后,他们将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社会保险,享受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