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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集权和分权

2024-12-03来源:庄帅零售电商频道编辑:瑞雪

阿里在近期(2021年12月6日)进行了六年来(2015年)最大的一次组织架构调整: 张勇在邮件中提到了阿里全新的组织战略,从2015年的中台战略升级为“多元化治理”。

此次调整涉及到阿里巴巴两位关键人物——戴珊和蒋凡。

张勇宣布,将整合包括淘宝、天猫、阿里妈妈在内的大淘宝业务,B2C零售事业群,淘菜菜,淘特和1688等业务,共同形成“中国数字商业板块”,由戴珊分管。 同时整合全球速卖通和国际贸易(ICBU)两个海外业务,以及Lazada等面向海外市场的多家子公司,形成“海外数字商业板块”,由蒋凡分管。

首先,对于阿里此次组织调整,我有三个核心判断:

一是将原来分散的、各自为政的零售业务进行整合,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

二是打通阿里系的供应链体系,提升供应链整合的效率,同时降低成本。

三是长期来看还会进行组织的优化和精简,提升决策效率。

其次,通过分析阿里的组织架构调整,我尝试分析零售电商行业的“集权制”和“分权制”的优劣势以及对企业和竞争的影响。

“集权制”和“分权制”的优劣势

当我2006年底抱着学习零售业先进经验的态度,进入沃尔玛(中国)深圳总部市场部的时候,一直在留意这家多年雄居世界500强之首的零售巨头在组织管理方面的一些先进理念和做法。

随后了解到,在零售业中长期存在分歧和矛盾的两大管理理念:集权制和分权制。 (这也是世界上所有企业和国家的两大管理模式)

这两大管理理念对应当时两家零售巨头,分别是沃尔玛和家乐福。其中沃尔玛是集权制,家乐福是分权制。

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这两种管理理念的核心差异: 集权制属于总部权力很大,多数决策均由总部进行,而每个实体店(或分区)的权力较小;分权制正好相反,总部更多的是给实体店提供相应的服务,决策权更多在实体店(或分区)。

所以沃尔玛总部的员工几乎都是管理层(只是级别不同),多多少少都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集权制的优势非常明显:执行力特别强、效率高、转型也非常快,这是因为实体店习惯“听命行事”;劣势同样明显,每个实体店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不足,在实体零售这种区域竞争非常明显的状态下,集权制在区域常常处于下风。

分权制正好相反,实体店主观能动性非常强,最终结果导致总部形同虚设,无法很好地行使总部的管理权力,导致各个实体店逐渐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并出现经营风险。

随着两家零售巨头在中国开设的实体店越来越多,这两种管理模式均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沃尔玛和家乐福的快速发展,出现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增长,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管理问题。

于是,在2008年两家公司不约而同地进行了中国区总裁的调整,并进行大刀阔斧的组织架构、人事和管理制度调整。

沃尔玛开始不断放权至实体店,家乐福正好相反,逐渐强化总部的管理职权。

阿里的集权和分权

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电商平台由于没有分布在全国(全球)各地的实体店,表面上看来应该是“集权制”。

但在过去的十年,阿里的组织架构却经历了“集中-分散-集中-再次分散”的演变。

2012年7月,阿里提出了“One Company(一个公司)”的目标,并首次设立七大事业群,这是非常明显的“集权制”管理模式。

可是提出“One Company(一个公司)”目标的三个月后,这个管理模式显然不适合阿里,毕竟当时阿里的公司不止一个,而是有淘宝、阿里妈妈、天猫、支付宝、阿里云、菜鸟网络等等。

截止2019年底,被称为阿里动物园的图标增至26个(现在好像有29个),也就是说阿里已经有超过29家子公司,分别在中国数字商业、云与科技、生活服务和海外数字商业四大板块中!

当然,这四大板块也是刚刚才明确下来。在此之前,近20位事业群总裁分管着这些子公司或子集团。

这样的组织结构让人不禁产生疑惑:阿里到底是“集权制”还是“分权制”?

如果是集权制的话,那么谁是“总部”?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阿里一直以来采用的是“合伙人+委员会”式的治理结构——合伙人以马云、蔡崇信为首,共37名;

经济体发展执行委员会以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为首、蚂蚁金服董事长兼CEO井贤栋为其副手,共13人,下设五委四办。

经济体发展执行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是原来阿里组织的最高机构,除核心业务之外,经济体还包含了蚂蚁金服、盒马、菜鸟等,经济体的力量全部聚集统一,最终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发展、统一对敌。

从这些信息来看,阿里的“集权制”很明显。

但是从这几年的竞争和业务目标、财报数据来看,这样的组织架构并未取得预期的结果。

阿里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总营收为2006.9亿元,同比增长29%,低于市场预估的2061.7亿元。若不考虑合并高鑫零售的影响,其总营收为1804.38亿元,同比仅增16%。

根据财报,阿里巴巴三季度各项业务中,增长倒数第一的是阿里大文娱,收入同比几乎没有增长。倒数第二名则是“商业”分部(前称“核心商业”分部)“中国零售商业”板块下的“客户管理”收入,同比仅增3%,而上一季度的增速为14%。

每次的增长下滑,阿里都会进行组织上的大变革。

只不过在2015年,阿里提出构建更创新灵活的“大中台、小前台”组织机制和业务机制, 并组建中台事业群, 进行组织架构大变革时,这个创新灵活的机制并没有让阿里“更创新灵活地”应对越来越多的竞争,反而出现了“竖着的杆子越来越多,出现了大量的重复建设和浪费”的窘境,让内容电商、关系电商、拼团电商、社区团购、前置仓生鲜电商等创新模式趁势崛起,快速发展,导致收入进一步下降,增长乏力。

那么,这次组织大变革到底是再次“集权”还是“分权”,能否通过这次大变革让阿里重回快速增长的轨道,真正变得“更创新灵活”,实现“多元化治理”?

首先,在我的分析看来,阿里此次变革之后, 在决策层面上应该算是“分权” ,也就是说以CEO张勇为首,共有13人的经济体发展执行委员会(公开信息显示,该委员会在2020年已经停止运作)开始下放更多权力到四个总裁:

戴珊、张建锋、俞永福和蒋凡,分别负责中国数字商业、云与科技、生活服务和海外数字商业四大板块。

但是 从业务层面来看,应该算是“集权” ,将原来各自为政的业务进行整合,由业务负责人一个人进行决策。

例如从C端到B端的“中国数字商业”由戴珊负责,按照“运营负责制”进行决策,这个版块包含的淘宝、天猫、阿里妈妈在内的大淘宝业务,B2C零售事业群,淘菜菜,淘特和1688等几十家公司,它们均由戴珊及其管理团队说了算。

其次,阿里的此次大调整,出现决策“分权”和业务“集权”的管理模式,这个模式能否让阿里面对越来越多强大的竞争对手时实现更多创新,并重振业绩增长?仍然有待验证!